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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生搞上女護士 判賠95萬
今日新聞 更新日期:
2008/09/29 01:33記者鍾錦榮/高雄報導
高雄縣某家診所的馮姓醫師跟許姓女護士有一腿,被其妻發覺抓姦,馮男竟腦羞成怒毆妻,
並罵她「瘋女人」,馮妻不甘受辱提告及索賠,法官審理後指出,馮某違背婚姻忠誠,並破壞家
庭和諧,判處他與許女應連帶賠償95萬5千元。
馮姓醫師因與其診所許姓女護士,多次在高市公共場所勾肩搭背、十指緊扣,肢體親密互動
宛如情侶,甚至到溫水游泳池附設三溫暖或密室,而被馮某的妻子發現2人曖昧關係。
95年12月1日下午2時許,馮妻並會同高雄縣警方與徵信社人員到鳥松鄉1間套房抓姦,結果
當場查獲馮、許2人衣衫不整共處一室,不料馮某竟牽怒毆妻,並毀損其手機。
96年1月7日,馮男並在其診所內,公然辱罵其妻是「瘋女人」;還在2月21日上午,在診所
與許女聯手毆打其妻,其中馮更用腳踩其妻臉頰方式侮辱。
馮妻不堪精神蒙受重大痛苦及遭侮辱,即向高雄地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,並請求430萬元賠償
;但馮、許2人到庭供述,指2人並無任何通姦、傷害、侮辱等行為。
不過,民事庭法官廖純卿指出,雖然馮妻無法證明其馮夫與許女有通姦不法行為,但查馮、許
多次在公開場所牽手、攬腰共遊,加以孤男寡女獨處套房,顯已逾越一般已婚男子跟女子社交程度
,認定2人有不法情事,判處馮、許2人應連帶賠償80萬元;另馮男須就公然侮辱及損害手機等部
分,另賠償15萬5千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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